乐乐茶因过度使用鲁迅画像侵权,终向作者诚恳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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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茶因过度使用鲁迅画像侵权,终向作者诚恳致歉

在文化营销盛行的当下,企业常常借助文化元素来提升产品的吸引力和文化内涵,一旦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就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3月13日,乐乐茶发布了一则致歉声明,将其此前在文化营销中出现的侵权问题公之于众。

2024年4月“世界读书日”,乐乐茶为致敬鲁迅先生,联合译林出版社推出了“烟腔乌龙”联名奶茶,该活动原本是想通过文化名人的影响力来提升产品的文化价值,除了杯身印有鲁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外,还配套推出了印有鲁迅肖像的小册子、亚克力立牌、纸袋等周边产品,宣传标语为“老烟腔,新青年”。

但这一活动引发了诸多争议,有网友指出“烟腔”一词是对鲁迅的不尊重,这反映出乐乐茶在策划活动时,对文化名人的理解和表达不够准确,没有充分考虑到公众的感受和文化名人的形象,而更严重的是,经法院审理认定,乐乐茶在活动策划过程中过度使用了杨之光先生与鸥洋女士共同创作的《永远进击》及《鲁迅半身像》作品,此行为已构成对杨之光家属及鸥洋女士著作权相关权益的侵害。

乐乐茶在收到相关反馈后,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第一时间启动内部调查,并且通知全国门店撤销相关新品宣传,停止销售并回收所有涉及相关视觉元素的包材及周边产品,这些举措虽然及时,但也暴露出乐乐茶在前期策划和审核环节存在严重不足。

近年来,类似的文化营销侵权案例并不少见,有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的商业利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不仅损害了创作者的权益,也给自身带来了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据相关数据显示,文化领域的侵权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这说明企业在进行文化营销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

企业在进行文化营销时,应该如何避免侵权问题呢?要对所使用的文化元素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获得合法的授权,要深入理解文化名人的精神内涵,避免出现对文化名人的不当表达,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机制,从策划到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把关。

乐乐茶此次的侵权事件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文化营销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但如果忽视了知识产权和文化内涵,就可能陷入侵权的泥潭,企业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尊重知识产权,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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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1. AgentSecret 回复
    我平时挺爱喝乐乐茶的这次用鲁迅画像侵权真不对现在诚恳道歉态度还可以希望以后多注意版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