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坏5颗牙索赔40年换牙费,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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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事故后的赔偿问题往往成为当事人关注的焦点,大庆高新区法院近日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就涉及到车祸撞坏牙齿后后续康复费用索赔的问题。

事故经过

2023年6月13日上午,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戴某驾驶一辆客车与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这起事故导致隋某身体多处骨折,5颗牙齿严重损坏,同时两车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经事故责任认定,戴某负主要责任。

隋某受伤后,住院治疗了117天,到2024年7月,隋某又因取出骨折内固定装置再次住院10天,两次住院共花费7万余元,其中戴某支付了1.8万元。

赔偿纠纷

由于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隋某将戴某及保险公司诉至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五颗牙齿终生配置固定义齿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7万余元。

隋某认为,此次交通事故致使其5颗牙齿损坏,口腔功能明显丧失,为恢复该功能而配置必要的固定义齿费用,应属于残疾辅助器具费范畴,他今年34岁,按全省人均寿命75岁计算,主张40年义齿更换费是合理的,且这是将来必然要发生的费用。

戴某辩称,义齿修复保护应以一次为限,其他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再另诉,保险公司则认为,牙齿修复费用属于医疗费用范畴,应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内理赔。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隋某的合理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部分再由戴某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在责任划分方面,被告戴某虽主张自己承担70%的责任,但依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且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情形下,机动车方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戴某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对于原告主张的未来40年配置固定义齿费,法院认为,牙齿损伤具有不可逆性,配置固定义齿是为了弥补口腔功能缺陷,其性质属于“残疾辅助器具费”,应纳入交强险伤残赔偿限额范围,考虑到牙齿修复器具必然存在使用损耗,需定期更换,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院对原告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经计算,隋某各项损失共计为17.23万余元,根据法律规定,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9.96万余元;超出部分,由戴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扣除事故后已垫付的1.8万元医药费,戴某还需赔偿4.02万余元。

类似案例延伸

在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曾有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因车祸导致腿部受伤,需要安装假肢,受害者同样主张了未来多年的假肢更换费用,法院在审理时,也考虑到假肢的使用损耗和更换的必然性,支持了受害者的诉求,这表明,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损伤需要后续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的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

关注后续康复费用索赔问题

这起案例提醒我们,在交通事故中,除了关注当下的医疗费用,后续的康复费用也不容忽视,对于受害者来说,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而对于责任方和保险公司,也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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